机电证的办理

关于机电证的办理

一、办理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必须由进口用户上网注册办理。
1、 登录中国国际招标网(网址:www.jinkoubaoguan.com )注册。
2、 填妥注册登记表后盖公章(一式三份),连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送区行政服务中心外贸业务窗口审核后报广东省机电办审核盖章,寄中国国际招标网办理开通手续。
二、注册备案后可登录中国国际招标网进行网上申请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一)、当地机电办签证的机电产品
1、进口用户通过中国国际招标网申请进口机电产品。如属于需通过国际招标采购的产品、旧机电产品须同时将所需的书面材料送区行政服务中心外贸业务窗口;
2、区机电办网上转报省机电办;
3、省机电办审查,审查意见通过网上通知进口用户;
4、进口用户下载已经通过审查、且有自动许可编号的《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doc,盖单位公章,连同经办人身份证(非进口用户单位人员还需有进口用户单位的委托书),一起送省外经贸厅许可证事务中心(办事大厅内,下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以下简称领证)
(二)、国家机电办签证的机电产品
1、进口用户通过中国国际招标网网上申请(须详细写明企业的基本情况、进口理由),同时将所需的书面材料送区行政服务中心外贸业务窗口;
2、区机电办网上转报省机电办;
3、省机电办在书面材料送到后审查,网上转报国家机电办;
4、国家机电办审理意见在网上通知省机电办和进口用户;
5、进口用户经办人须凭盖单位公章且有自动许可编号的《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doc和本人身份证(非进口用户单位人员还需有进口用户单位的委托书),到国家机电办办理有关手续、领证。
三、所需材料。
(一)、进口不需招标的新产品
1、进口申请(须详细写明企业的基本情况、进口理由),仅限于报国家机电办签证的商品时提供。
2、《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doc如有附表相应提交一式两份(均加盖单位公章);国家机电办签证商品一式三份;
3、收货人从事货物进口的资格证书、备案登记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此类证书、文件仅限于公历年内初次申领者提供);
4、按有关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材料(见说明)。
(二)、进口需招标的新产品
1、进口申请(须详细写明企业的基本情况、进口理由);
2、《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doc如有附表相应提交一式两份(均加盖单位公章),国家机电办签证商品一式三份;
3、收货人从事货物进口的资格证书、备案登记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此类证书、文件仅限于公历年内初次申领者提供);
4、《国际招标评标结果通知》(进口用户在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之前,应委托有资格的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并获得省机电办发出的《国际招标评标结果通知》);
(三)、进口旧产品
1、进口申请(应详细写明企业的基本情况、进口理由);
2、《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doc如有附表相应提交一式两份(均加盖单位公章),国家机电办签证商品一式三份;
3、收货人从事货物进口的资格证书、备案登记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此类证书、文件仅限于公历年内初次申领者提供);
4、省级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进口单位进口旧机电产品,在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之前,应先到省级检验检疫部门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拟备案工作联系单》);
5、按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材料(见说明)。
五、说明:
(一)、进口投资项目项下产品,需提供该项目的批复复印件、施工单位承包工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二)、进口列入《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目录》的机电产品,需提供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备案证书;
(三)、进口船舶,需提供交通部水运证明复印件;
(四)、进口光盘生产设备,需提供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关于引进光盘生产线的批复复印件、光盘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光盘生产设备的设备清单;
(五)、进口移动通讯设备,需提供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对该产品的型号核准证书复印件;
(六)、进口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需提供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核准意见、
国家无线电管理局的核准意见(在申请表的备注栏加盖两个部门的公章或批注的
核准意见);
(七)、进口烟草加工设备,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初审转报;
(八)、进口旧船舶,需提供交通部水运证明或交通部办公厅批复复印件、旧船舶技术评定书(原件2份);
(九)、进口旧胶印机,需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批准证书复印件(外
商投资企业须提供)、新闻出版署意见反馈函、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旧机电产
品备案联系单;
(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项下进口旧机电产品,需提供项目批复、投资设备清单(明确为旧设备)的复印件;
(十一)、进口用于销售的货车、大客车,需提供国外制造商授权销售证明;
(十二)、进口用于生产配套的汽车关键件,需提供《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十三)、进口汽车产品,严格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和《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十四)、汽车品牌经销商和总经销商均可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
(十五)、企业在申请用于销售的汽车自动进口许可证时,应提供申请表(盖章原件)、品牌授权证明、国家工商总局备案文件、注明**品牌汽车销售的营业执照及订货合同复印件。在申报电子数据的“企业进口说明”中须注明**品牌汽车经销商、订货合同号、预计到货时间、本年度已申领数量、已报关数量等有关信息。在申请表及电子数据的“规格型号”栏中,必须标明品牌名称及具体规格型号。
(十六)、申请进口用于生产配套的汽车零部件,应在“企业进口说明”中注明所生产的车型。
(十七)、申请进口数控机床,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均应同时提交《进口数控机床技术参数表》.doc。
(十八)、按有关规定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注意事项
如何辨别属国家机电办签证还是省机电办签证的机电产品
进口用户可查阅《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申领
(一)、《申请表》中经办人及电话须填写进口用户的经办人及固定电话。
(二)、贸易国栏可填写1-2个贸易国,报关口岸栏可填写1-2个报关口岸,原产国栏可填写1-4个原产国。
(三)、商品编码栏只能填写一个商品编码;申请进口汽车的,同一申请表只能申请同一品牌的汽车,规格型号中须注明品牌名称,用于销售的汽车品牌名称须与工商营业执照核定的名称一致。
(四)、有附表的进口申请,书面提供的附表要与网上提交的附表相一致。
(五)、需提供书面材料的除网上申报外,请及时报送。
(六)、《自动进口许可证》备注栏内只能填写“非一批一证”或“整车特征”(进口具有整车特征的汽车产品应填写“整车特征”)。其他需要说明的原因、理由、情况,如进口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产品(如标准化备案产品)、技改项目等情况说明,请在网上“企业说明栏”内填写。
(七)、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证面中只能使用同一计量单位。
(八)、由海关监管,临时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机电产品不需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
 

附件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范围

一、发电、输变电项目

01蒸汽锅炉、过热水锅炉及辅助设备

02汽、水轮机

03交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

04全封闭组合式高压开关装置

05电力变压器

06六氟化硫断路器

07自动断路器

08互感器

二、公路、港口、城市交通项目

09摊铺机

10沥青混凝土搅拌站

11平地机

12推土机

13压路机

14装载机

15起重机

16集装箱正面吊

17装、卸船机

18多用途门机

19自动售票、验票系统

20牵引车(汽车牵引车除外)

三、矿山、冶金项目

21铲运机

22矿用电铲

23连续运料输送机

24凿岩机械

25连铸机

26冷、热扎机

27大型减速机

四、建材、楼宇项目

28水泥生产设备

29水泥混凝土搅拌站

30楼宇中央空调系统

31电梯、自动扶梯

32楼宇自控系统

33消防、报警系统

五、纺织项目

34圆网印花机

35精梳机

36片梭织机

37精梳联合机

38自动络筒机

39平网印花机

40整经机

41剑杆织机

42喷气、喷水织机

六、机械加工项目

43冷室压铸机

44三座标测量机

45数控电加工机床

46等离子、火焰切割机

47加工中心及数控车床

48镗铣床、内外圆磨床

49压力机

50通用模具

七、石油、化工项目

51轮胎外胎硫化、成型机

52密闭式橡胶炼胶机

53氨、尿素合成塔

54塑料或橡胶用注模或压模

55分散型工业过程控制系统

56塑料、橡胶挤出机

57X射线探伤机

八、轻工、环保项目

58纸浆、纸及纸版生产设备

59瓦楞纸板(箱)生产设备

60纸浆、纸或纸板制品模制成型机器

61塑料中空、压延成型机

62胶印机

63饮料及液体食品灌装设备(含酒类)

64紧凑型节能灯管生产线

65净水、污水、污泥处理设备

66垃圾焚烧处理设备

67离心通风机

九、医疗卫生项目

68X射线断层检查仪(CT)

69直线加速器

70超声波诊断仪

71X射线诊断装置(含DR)

72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ECT)

73伽玛刀

74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

十、广播、通讯、电子项目

75用户环路载波设备

76光通信传输设备(含DWDM、SDH)

77微波传输设备

78光纤通信及性能测试仪

79大、中、小型计算机及配套设备